2026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招聘1人公告(劳务派遣)

次阅读 事业单位 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遣至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从事街道机关行政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类别

  学历

  其他要求

  行政辅助岗1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23日-2008年5月23日出生)。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有较强文字功底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3日—5月27日16:00。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文末二维码报名。

  (三)简历筛选:按招聘条件择优筛选进入考试考察环节。(如报名人数超过1:100将按招聘条件择优筛选进入考试考察环节。)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5比例,多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该岗位暂不开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3名且笔试成绩超过6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人员政治素养、工作态度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40%和面试6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至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工作。本次录用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没被录用的考生列入南湖街道办事处编外聘用人员录用储备库,两个月内需要补充编外聘用人员从储备库录用。

  五、聘用期限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待遇:行政辅助岗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四)我公司招聘考试,没有相关复习资料,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勿听信网上有关考试资料售卖或培训等谣言,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联系人:  秦  天  ,联系电话:0771-5883228。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原标题: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28期招聘简章(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gongkai/fdzdgk/jcxxgk/rsxx/zkzl/t6628341.html

🔥 想要系统性刷题突破?

针对 2026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招聘1人公告(劳务派遣) ,已整理了完整的配套题库及【名师深度解析版】。专为本岗位定制,涵盖最新大纲与高频考点。

👉 立即进入全真模考系统(在首页搜索对应科目解锁)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