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市委人才办做好校园引才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2024、2025、202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一)西宁市财政预算编制审核中心
岗位需求:会计人员1名
研究生专业要求:(120201)会计学、(1253)会计、(1257)审计;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120207)审计学、(120213T)财务会计教育、(120218T)内部审计
(二)西宁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岗位需求:网络工程师1名
研究生专业要求:(0775/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04)计算机技术、(0835/085405)软件工程、(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0839)网络空间安全;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0809)计算机类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须签订至少5年服务协议。
三、待遇保障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可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职称晋升、培养发展相关保障。
2.符合相关条件的,根据市级人才相应政策发放安家费。
四、工作程序
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者填写《2026年西宁市财政局校园引才报名表》(附件1)及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现场报名者携报名表及承诺书到西宁市财政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起,截至2026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西宁市财政局负责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在西宁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西宁市财政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注明学习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同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并完成网上学历验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原则上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有原因的可委托他人携带通知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但考生本人须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手印,同时被委托人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各岗位招聘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依次进行考核测评。笔试成绩占考核测评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核测评总成绩的40%。
1.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考核行政职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应用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引才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引才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不足1:6时,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2.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核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品德及价值观等。面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核测评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3.参加考核测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试地点候考。如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每位参考人员进入考场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核测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布测评成绩。考核测评笔试成绩、总成绩通过西宁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相关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 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 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 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8. 已经被录(聘)用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
9. 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0. 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26年7月31日(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不得报名。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签订协议前已参加工作但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
(四)递补处理。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岗时,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刘艳婷
联系电话:0971-6310704 18397011217
报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1号西宁市财政局311室
邮 箱:lyt183970112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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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6年西宁市财政局校园引才报名表
2.2026年西宁市财政局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
3.2026年西宁市财政局校园引才岗位表
原标题:2026年西宁市财政局校园引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zj.xining.gov.cn/sy/tzgg/202605/t20260529_2353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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