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下半年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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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为打造镁合金及镁基功能材料应用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围绕镁合金及镁基功能材料研究、中试及产业化试验开展联合攻关,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研究院聚焦轻量化、生物医用、大健康、储能等镁材料新赛道,致力于引育院士、国家级人才等高水平领军团队,推动镁及镁合金材料在兰溪产业转化,全面提升兰溪市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核心竞争力。

  经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镁材料领域领军带头人(院长级)1名。根据《兰溪市高层次人才驿站管理办法》和兰溪市关于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该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人事关系放在兰溪市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招聘,突出能力实绩、注重产业贡献,遴选能够引领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的顶尖领军人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6.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范围及具体条件

  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2026年下半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类别

  专业、年龄

  岗位要求

  待遇

  领军人才

  材料类、生物学类、化学类相关专业博士,43周岁以下(1983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独立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国自然重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863专项等)并主持参与不少于2项省部级重大课题;3.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核心专利实现许可、转让、产业化;4.具有5年以上研发团队或科研院所管理经验;5.有成功的产品开发经验。

  1.薪酬:不低于40万元/年,具体薪酬一事一议;2.配备科研启动经费。

  说明:

  1.公开发表论文(授权发明专利)中,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二发明人)的,视为等同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

  2.对符合研究院建设发展急需的人才,在某1-2项成果特别突出时,可一事一议;

  3.所有业绩认定截止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4.服务期限需满5年。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9月24日

  报名邮箱:lxmclyjy2023@163.com

  联系电话:0579-88665220(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证明(社会保险信息查询记录、劳动合同、聘任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未能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面试。

  初审结果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由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

  考试内容:半结构化面试。

  1.主要测试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专业技能水平、专业素养与岗位的匹配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在该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予以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有关信息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镁材料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附件:报名表.xlsx

  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

  2026年9月4日

  原标题:关于2026年下半年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60911/219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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