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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同市招聘市财会学校教师公告

2014-02-14 14:14:55事业单位91 收藏
  2014年大同市招聘市财会学校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13日讯:为优化市财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教师力量,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

   2014年大同市招聘市财会学校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13日讯:为优化市财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教师力量,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和公开招聘市财会学校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财会学校教师共25名,各专业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考简章》。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户籍所在地、性别、婚否不限。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二)资格条件

  1、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放宽到3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各岗位专业要求详见《招考简章》)。其中,研究生应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如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依据毕业证标明的专业认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见习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其中,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八个步骤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在报名时携带资格审查所需证件、材料。

  1、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0日-2月2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共3天)

  2、 报名地点: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惠民里小区33号楼4号商铺)。

  (二)、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以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合格者予以报名。

  2、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考生在大同人事人才网(www.dtrsrc.gov.cn)本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大同市公开招聘市财会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审查时上交。下载并在计算机上填写《大同市公开招聘市财会学校教师报名信息表》,审查时上交电子版。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校暂未发报到证者可提供写有本人信息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照有关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10元、笔试考务费50元。

  3、报名中对现场不能认定的相近专业,由招聘领导组集中研究后确定。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三)、招考竞争比例

  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5倍以上,对报名人数不达5倍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放宽竞争比例(最少应达3倍以上)。对报名人数不达3倍的岗位,由招聘领导组根据报名情况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集体研究调整各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调整、核减计划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六、考 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均委托本市外有资质的专业人事考试机构进行。

  (二)、面试和能力测试

  面试和能力测试同时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理解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能力测试依据岗位要求和各专业特点,重点测评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以及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

  (三)、考试成绩计算及选拔方式

  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两项均以百分制计分,并以各占50%的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和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后,依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能力测试人选,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和能力测试。面试和能力测试开始前,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入围名额空缺可按笔试成绩排名递补;面试和能力测试开始后,因考生缺考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和能力测试后,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和能力测试成绩排名。

  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的录取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四)、有关考试安排的公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