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选调法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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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根据的相关工作安排,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最终确定李瑶、张聪两名同志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

  监督电话:0311—86578185。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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