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远市社保局调整政府聘员部分岗位招聘条件补充公告 2014-09-10 18:41:48 次阅读 事业单位 收藏 2 社会 人员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 1.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医师或以上职称专业资格。 市社保局城区直属分局 专业技术类 点赞 分享至: 首页 搜索 考试 充值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