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洱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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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普洱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1月11日讯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加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的通知》规定, 2014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470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职人员的身份

  文职人员是地方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文职人员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文职人员工资参照普洱市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行工资结构和标准确定,由市、县(区)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资格条件

  文职人员的招聘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人员不得转录为人民警察。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孟连县西盟县公安局部分文职岗位或部分专业性质较强的特殊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2014年1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七)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九)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等情况。

  (十)具有普洱市常住户口。如非普洱市户口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常住户口。如原为普洱市常住户口,因就学将户口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常住户口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常住户口,因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常住户口。

  (十一)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4年11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犯罪嫌疑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有吸毒史、参加过****等邪教组织或恐怖组织活动的人员;

  9.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岗位所在市、县(区)公安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一)岗位查询

  招聘考试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普洱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设置表》,岗位设置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茶城网---信息公告栏(www.pecc.cn)

  普洱长安网---通知公告栏(www.pecaw.gov.cn)

  (二)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自行下载《普洱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市公安局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审查,报考县(区)公安局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由各县(区)公安局政工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资格审查解释权:市公安局招聘岗位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县(区)公安局招聘岗位由各县(区)公安局政工部门负责解释。

  (四)学科专业目录

  参照《云南省2014年度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五)岗位调剂及裁减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岗位的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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