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沙坪坝区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沙坪坝区2014年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贯彻落实渝府办发〔2014〕53号、重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及时稳妥就业,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3—2015年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沙坪坝区2014年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013—2014年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和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贫困毕业生。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报考对象须为以下情况之一的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1)就业部门确认的“零就业”家庭;(2)扶贫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3)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4)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5)残疾人联合会确认本人为残疾的;其中残疾人岗位不受毕业时间限制。
(二)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户口须在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中区、璧山区辖区内(包括考生高考前户籍在沙坪坝区及上述相邻区,因高考升学把户籍已迁到高校的人员;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沙坪坝区及上述相邻区,因高考升学把户籍迁到沙坪坝区及上述相邻区所在地高校的人员)。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年龄等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未满服务期且未在报名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沙坪坝区人社局(区政府二楼会议室。咨询电话:65368201)。
3.报名手续:报考者按岗位报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需填写《沙坪坝区2014年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在贴照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持《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贫困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同时“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本人残疾的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残联确认的残疾证、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市政府确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考务费。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5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沙坪坝区人社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两科。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2014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测试科目成绩。考生笔试成绩80分为合格;工勤岗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该科目全部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70%,方为笔试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比例为1:3。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则按“进入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递减招聘名额(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