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笔试:《综合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2.面试:考核应试者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在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告。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