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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知识(法律)》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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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4日安徽省合肥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知识(法律)》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1.法的价值的本质在于法应当具有、尚未具有、值得追求的属性和作用。法的根本且首要任务是确保某一基本价值的建立,其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形式方面,但难以涉及实质方面,这一法的基本价值是()。

A、自由

B、人权

C、正义

D、秩序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

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包括了秩序、自由和正义。其中,秩序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必要前提,是法的基础价值;自由是人的本性,是法的最高价值;正义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基本价值一般有如下排序:自由、正义、秩序。故选D

2.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来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关于公正司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利运行机制,有利于公正司法

B、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利于公正司法

C、只要强化了司法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就能做到公正司法

D、公正司法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适用回避等制度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A项正确,司法公正于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有利于公正司法。B项正确,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利于公正司法。C项错误,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了司法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办理的一切错案承担责任,是从制度上、机制上避免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正司法。因此,只要的表述过于绝对,排除。D项正确,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严格适用回避等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故选C

3.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某地超市在当地多种蔬菜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的情况下,多次上调部分蔬菜的销售价格,且涨幅较大,涉及品种较多。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对此立案查处。该超市因哄抬价格被罚款200万元。从法的作用角度出发,被罚款主要体现的是哪一作用?()

A、指引作用

B、强制作用

C、评价作用

D、预测作用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A项错误,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的指引作用,包括确定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确定的指引一般是规定义务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有选择的指引一般是规定权利的规范所具有的作用。因此,本题没有体现法的指引作用。B项正确,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的作用,指法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因此,超市因哄抬价格被罚款200万元,被罚款是对超市违法行为的惩罚,体现的是法的强制作用。C项错误,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评价他人的行为。因此,本题没有体现法的评价作用。D项错误,法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对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行为的作用,当事人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将有怎样的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因此,本题没有体现法的预测作用。故选B

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从宪法的角度分析,诬告陷害侵犯了公民的哪一权利?()

A、人身自由

B、人格尊严

C、言论自由

D、批评自由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A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因此,诬告陷害未体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因此,诬告陷害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C项错误,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诬告陷害未体现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因此,诬告陷害未体现侵犯了公民批评的权利。故选B

5.20161212日,15周岁的王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后刑满释放。2020910日,王某因过失致人重伤被提起公诉。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B、王某在任何条件下均不得适用缓刑

C、若王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D、若王某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则对其不得适用假释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成立累犯,且王某犯后罪是过失犯罪,因此王某不构成累犯。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和《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王某不属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若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则可以适用缓刑。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因此,王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D项错误,《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王某不属于假释限制对象,可以对其适用假释。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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