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首页 > 考试题库 > 甘肃

甘肃

2018年甘肃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下载:466次 共25页 积分:9点 收藏 立即下载

资料简介

2018年甘肃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1.甲持刀追杀乙,眼见就要被甲追上,乙见路旁有一辆未熄火的摩托车,便驾车逃跑,使摩托车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

A、故意损坏财物罪

B、正当防卫

C、执行命令

D、紧急避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错误,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乙是为了避开面临的紧急危险而损坏摩托车,并没损坏财物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B项错误,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本案中乙并没有直接对不法侵害人甲采取措施,因而不构成正当防卫。C项错误,执行命令就是实施上级下达的任务。本题中并没有实施上级下达有关任务的表述,不属于执行命令的内容。D项正确,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乙为了使自己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甲的追杀),不得已采取紧急避险行为(驾车逃跑),造成损害的(使摩托车造成严重损失),不负刑事责任,构成阻却违法事由紧急避险。故选D

2.下列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是()。

A、贿赂案

B、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

C、贪污案

D、组织、容留卖淫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

ABC错误,《监察法》第三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因此,ABC现在属于监察委调查。D项正确,组织、容留卖淫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范畴。故选D

3.某市为了创建文明城市,加大了卫生检查力度。某小区经常乱丢垃圾,经多次警告之后仍无改变,辖区民警小王在阻止群众乱丢垃圾时,一时激动,和群众发生了冲突,留下了很不好的影响,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民警在处理事务时,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

B、民警拥有强制执行权,在人民群众不依法办事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进行强制执行,因此,小王做法没错

C、公安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因此人民警察在从事工作的时候应当体谅人民群众的难处

D、人民警察应当具备良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小王在执法中语言表达不当,没有做好此次工作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安基础知识。

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人民警察必须牢固掌握本职工作所涉及的专业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同时,还要具备以下基本能力。(1)岗位专业能力:人民警察必须熟悉和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操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2)分析综合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善于分析事物本质及其联系,因势利导,解决问题。(3)应变决断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在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处变不惊的胆略,并善于审时度势、准确判断、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或少受损害。(4)群众工作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善于宣传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综合治理。(5)写作表达能力: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宣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能写作一般常用的公安应用文体。A项正确,民警在处理事务时,应当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体现着公安民警的职业素养,故本选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公安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C项正确,公安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在进行工作的时候,体谅人民群众的难处体现了人民警察设身处地的为人民考虑,践行了宗旨意识。体现了人民警察职业素质中的良好的政治素养,故本选项正确。D项正确,人民警察应当具备良好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小王在执法中语言表达不当,没有做好此次工作。说明了小王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故本项正确。

本题为选非题,故选B

4.某日,刘某给朋友过生日而喝醉了酒,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捅死了前来劝阻其闹事的饭店服务员,其行为判断正确的是()。

A、刘某是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杀人的,所以不构成犯罪

B、刘某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C、刘某酗酒后杀人,应当从重处罚

D、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错误,刘某的意识不清醒状态是由于喝醉了酒所致,根据法条应该要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醉酒杀人并不属于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不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C项错误,醉酒杀人也不属于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不应该从重处罚。D项正确,根据法条,醉酒的人具有完全刑事能力。本案中,刘某醉酒后将服务员捅死,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选D

5.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到案前,就如何处理赃物问题给同案犯王某发的语音微信属于()。

A、电子数据

B、证人证言

C、犯罪嫌疑人供述

D、视听资料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A项正确,电子数据是借助电子信息系统以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存在的证据。题中语音微信属于电子数据。B项错误,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C项错误,犯罪嫌疑人供述是犯罪嫌疑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查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它的内容口头陈述,以笔录形式加以固定,经犯罪嫌疑人或办案人员的要求,也可由其亲笔书写供词。D项错误,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题中刘某就如何处理赃物问题给同案犯王某发的语音微信属于可以反应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证据,不是视听资料。故选A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本评论只代表本站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个人微信扫码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 你可以通过扫码支付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