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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书记员能力测试》真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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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宁夏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书记员能力测试》真题库

 

一、单选题

1 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答案】B

【解析】A项,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绝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B项,《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即不受国内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审限的限制。C项,《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款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即在途时间是指诉讼文书的邮寄在途时间,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属于此项规定。D项,《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即法院系依申请顺延期限,而非依职权。故选B

2 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搡,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立案侦查。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件,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

B、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申请复核

C、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D、直接向法院对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答案】D

【解析】AB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6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可见,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先复议、再复核。但本案已经立案,侦查机关随后撤销案件属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被害人一方不能通过复议或复核的方式得到救济。C项,《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本案中,侦查机关已经立案,因此,乙的近亲属不能通过立案监督的方式得到救济。D项,《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公安局不予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乙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选D

3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乙赔偿名誉损失费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乙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干扰,遂判决乙赔偿甲名誉损失费2万元,并在本地日报上赔礼道歉,恢复甲的名誉。关于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答案】B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的权利分为两大类:一是对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二是对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对实体权利的处分表现之一便是原告起诉时可以依法自主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本案中原告未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故法院不可以就此作出判决。因此,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故选B

4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辩证的认识运动,充分体现了     、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A、主观和客观

B、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

C、理论与实践

D、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答案】A

【解析】“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辩证的认识运动,充分体现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发展的过程就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展开的过程,但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只有通过认识和实践的矛盾运动才能够具体化,才能够表现出来,才能够真正展开。也就是说,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在实践中产生和解决的。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因而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认识和实践的统一,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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