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真题演练第33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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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
A、有利于全球和区域范围内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B、有利于扩大作为生产要素主要载体的跨国公司的规模
C、有利于推动全球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D、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经济全球化的双重性,A、B、C、D所阐述的是经济全球化的正效应。现在的全球化是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故选ABCD。
92.下列属于我国地形特征的有( )。
A、地形多种多样
B、山区面积广大
C、地势东高西低,大致呈阶梯状分布
D、地势西高东低,大致呈阶梯状分布
【答案】ABD
【解析】我国地形主要有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地形多种多样。我国有雄伟的高原、起伏的山岭、广阔的平原、低缓的丘陵,还有四周群山环抱、中间低平的大小盆地。第二个特征是:山区面积广大。通常人们把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称为山区。中国山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2/3,这是中国地形的又一显著特征。第三个特征是:中国地势西高东低,大致呈阶梯状分布。故选ABD。
93.公文是行使机关职能、实施管理的重要工具,这是因为它具有领导和指导功能、( )和凭证记载功能。
A、行为规范功能
B、立法依据功能
C、公务联系功能
D、宣传教育功能
【答案】ABCD
【解析】公文是行使机关职能的重要工具,其功能包括:
(1)规范和准绳作用:规范性公文,作为行政法规来使用的章程、条例、规定等,是一定范围内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
(2)领导和指导作用:党政领导机关为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决定、规定等)公文,而对下属机关产生领导作用。
(3)宣传和教育作用:在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同时要辅以必要的说明,即说明某种做法的理由或缘由,这就是宣传教育的作用或效果。
(4)联系和知照作用机关:在机关工作中,通过公文进行联系和协调,并对具体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获得相关信息资料,使得机关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公告、通知等知照性公文,使收文方了解信息。
(5)依据和凭证作用:公文本身反映了制发机关的意图,具有法定效力,同时收文机关也以此作为处理工作、解决问题的依据;而记述性公文(记录、纪要),又是某项活动的凭证。
因此本题选择ABCD选项。
9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BC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故选BCD。
95.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选AD。
96.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约定的损益分配和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选ABCD。
97.对正在进行下列犯罪的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其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
A、抢劫
B、绑架
C、盗窃
D、故意杀人
【答案】ABD
【解析】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选ABD。
98.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
B、故意杀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中牟利的,才构成犯罪
D、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假药罪不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要件,故A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并不以“从中牟利”为要件,故C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D项表述错误。故选ABCD。
9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答案】AD
【解析】A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正确。B项考查高薪招聘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高薪招聘企业员工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项错误。C项考查每天错误报道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媒体错误报道与甲无关,自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项错误。D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D项正确。故选AD。
100.下列关于请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请示的语言应准确、谦恭、得体,不得使用命令词语
B、请示可以多头主送
C、请示可以“一文多事”
D、请示在未获正式批复前,只可以抄送给同级机关
【答案】BCD
【解析】请示坚持“一文一事”的原则,避免分散主题,以致延误公文办理。请示只主送一个主管机关,不得多头主送;请示在未获正式批复前,一般不应抄送给下级机关和同级机关。请示的语言应准确、谦恭、得体,不得使用命令词语。故选BCD。
A、有利于全球和区域范围内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B、有利于扩大作为生产要素主要载体的跨国公司的规模
C、有利于推动全球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D、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经济全球化的双重性,A、B、C、D所阐述的是经济全球化的正效应。现在的全球化是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故选ABCD。
92.下列属于我国地形特征的有( )。
A、地形多种多样
B、山区面积广大
C、地势东高西低,大致呈阶梯状分布
D、地势西高东低,大致呈阶梯状分布
【答案】ABD
【解析】我国地形主要有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地形多种多样。我国有雄伟的高原、起伏的山岭、广阔的平原、低缓的丘陵,还有四周群山环抱、中间低平的大小盆地。第二个特征是:山区面积广大。通常人们把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称为山区。中国山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2/3,这是中国地形的又一显著特征。第三个特征是:中国地势西高东低,大致呈阶梯状分布。故选ABD。
93.公文是行使机关职能、实施管理的重要工具,这是因为它具有领导和指导功能、( )和凭证记载功能。
A、行为规范功能
B、立法依据功能
C、公务联系功能
D、宣传教育功能
【答案】ABCD
【解析】公文是行使机关职能的重要工具,其功能包括:
(1)规范和准绳作用:规范性公文,作为行政法规来使用的章程、条例、规定等,是一定范围内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准则。
(2)领导和指导作用:党政领导机关为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决定、规定等)公文,而对下属机关产生领导作用。
(3)宣传和教育作用:在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同时要辅以必要的说明,即说明某种做法的理由或缘由,这就是宣传教育的作用或效果。
(4)联系和知照作用机关:在机关工作中,通过公文进行联系和协调,并对具体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获得相关信息资料,使得机关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公告、通知等知照性公文,使收文方了解信息。
(5)依据和凭证作用:公文本身反映了制发机关的意图,具有法定效力,同时收文机关也以此作为处理工作、解决问题的依据;而记述性公文(记录、纪要),又是某项活动的凭证。
因此本题选择ABCD选项。
9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BC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故选BCD。
95.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选AD。
96.甲、乙、丙设立一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约定的损益分配和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选ABCD。
97.对正在进行下列犯罪的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其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
A、抢劫
B、绑架
C、盗窃
D、故意杀人
【答案】ABD
【解析】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选ABD。
98.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
B、故意杀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中牟利的,才构成犯罪
D、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假药罪不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要件,故A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并不以“从中牟利”为要件,故C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D项表述错误。故选ABCD。
9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答案】AD
【解析】A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A项正确。B项考查高薪招聘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高薪招聘企业员工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B项错误。C项考查每天错误报道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媒体错误报道与甲无关,自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项错误。D项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D项正确。故选AD。
100.下列关于请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请示的语言应准确、谦恭、得体,不得使用命令词语
B、请示可以多头主送
C、请示可以“一文多事”
D、请示在未获正式批复前,只可以抄送给同级机关
【答案】BCD
【解析】请示坚持“一文一事”的原则,避免分散主题,以致延误公文办理。请示只主送一个主管机关,不得多头主送;请示在未获正式批复前,一般不应抄送给下级机关和同级机关。请示的语言应准确、谦恭、得体,不得使用命令词语。故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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