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该行为合情、合理、合法
B、从伦理性角度出发,该行为违反公平应受谴责
C、从纪律性角度出发,该行为应受到单位的批评教育
D、从法治化角度出发,该行为应被确定为代替考试罪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B项正确,考试作弊违反道德,不利于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违反考试的公平性,替考行为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C、D两项错误,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代替考试罪,因此替考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处罚而非单位的批评教育,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因此,本题中的替考行为若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选项中应被确定为代替考试罪说法过于绝对。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