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他应当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
B、他可以任意选择向B市、C市或D市人民法院起诉
C、他只能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
D、他可以选择向C市或D市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③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孙某和李某、王某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约定,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无效。因此,孙某不应当向A市法院起诉。BCD三项,《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孙某只能向B市法院起诉。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