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
B、允许蒋勇出庭作证
C、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
D、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答案】ABCD
【解析】A项,《民诉解释》第1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对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提出的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法院应予批准。B项,《民诉解释》第11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13岁的蒋勇虽未签署保证书,但法院允许其出庭作证的做法是合法的。CD两项,《民诉解释》第120条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并且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的做法是合法的。故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