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正评价权
B、隐私权
C、人格尊严权
D、名誉权
【答案】B
【解析】(一)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如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二)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三)名誉权指学生有权享有大家根据自己日常生活行为、作风、观点和学习表现而形成的关于其道德品质、才干及其它方面的正常的社会评价,有权根据自己的优良行为而由特定社会组织授予的积极评价或称号,他人不得歪曲、诽谤、诋毁。(四)《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此项权利简称为“获得公正评价权”。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