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卫生类专业知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不包括( )。 2024-04-19 01:16:43 次阅读 历年真题 收藏 【河南·卫生类专业知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不包括( )。 A、处分 B、没收违法所得 C、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D、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选D。 点赞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