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阴县·司法协理员】李大妈突发疾病,邻居王五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行为属于( )。 2024-05-04 10:53:08 次阅读 历年真题 收藏 【湖南省湘阴县·司法协理员】李大妈突发疾病,邻居王五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医药费的行为属于( )。A、侵权行为B、履行合同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王五没有法定义务,将李大妈送至医院并垫付医药费,属于无因管理。故选D。 点赞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