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说:“王某收受杜某的10万元构成职务受贿行为,应当没收上缴国家,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B、乙说:“王某投资入股杜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自我交易的义务,其所得利益50万元应当收归甲公司”
C、丙说:“王某挪用甲公司50万元借贷给杜某的公司,50万元应当退还甲公司,5万元利息也应收归甲公司”
D、丁说:“王某收受杜某的10万元构成职务受贿行为,但该10万元不应当上缴国家,应收归甲公司”
【答案】A
【解析】《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挪用公司资金;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该条规定了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A项,本题中,王某收受杜某10万元,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违反上述规定,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但并未触犯刑法。B项,王某的行为构成上述法条第④项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将收入归公司所有。CD两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