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张某在本案中是鉴定人身份,属于应当回避的对象
B、经法院通知,张某需出庭作证
C、张某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D、张某所进行的检验属于勘验、检查的一种形式
【答案】B
【解析】A项,《刑诉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但没有法定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进行检验的,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本题中,侦查机关聘请的对象是检测中心,不是检验人张某,因此,张某在该案件中属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而非鉴定人。B项,《刑诉解释》第87条第3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检验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C项,《刑诉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检验报告只能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D项,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种侦查行为。二者的适用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和尸体;检查的对象则是活人的身体。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