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贵州省盘县检察院书记员】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 )。 2024-03-24 20:59:43 次阅读 历年真题 收藏 【2023年4月·贵州省盘县检察院书记员】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 )。 A、不予执行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B、诉讼终结 C、撤销仲裁裁决 D、准许回避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①不予受理;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③驳回起诉;④保全和先予执行;⑤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⑥中止或者终结诉讼;⑦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⑧中止或者终结执行;⑨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⑩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⑪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故选D。 点赞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