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A项,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是一种著作人身权。本题中,艺术馆只是收藏古代名家绘画,并非绘画作者,不享有署名权。B项,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12条的规定,权利管理信息是指“识别作品、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任何权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者有关作品的使用条件和条款的信息,以及代表这种形式的任何素质或者代码,各种信息均附于作品的每件复制品上或者在作品向公众进行传播时出现”。非法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是指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的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行为。本题中,艺术馆并非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唐某、郑某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或者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的行为,不属于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行为。C项,入场券上明确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后便视为同意遵守该义务,其后趁人不备拍摄展品的行为构成违约。D项,《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唐某和郑某的行为构成对作品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侵权,清风艺术馆并非被侵权人,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无须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