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丙公司和丁公司是甲公司的保证人
B、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不是连带保证责任
C、丙公司和丁公司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D、出票日期是保证日期
【答案】AD
【解析】AD两项,《票据法》第46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①表明“保证”的字样;②保证人名称和住所;③被保证人的名称;④保证日期;⑤保证人签章。第47条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③项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④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本题中,丙公司和丁公司在汇票承兑前签章,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因此出票人是被保证人,丙公司和丁公司为甲公司的保证人。BC两项,虽然丙公司和丁公司在保证签章时附有条件,但是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因此丙公司和丁公司对被保证人承担的仍然是保证责任,它们之间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选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