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淳化县公益岗】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024-03-26 11:38:43 次阅读 历年真题 收藏 【2022年·陕西省淳化县公益岗】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构成共同的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时一人既遂,全部既遂,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出现了死亡的结果,甲和乙承担既遂的责任。故选AC。 点赞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