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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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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2016年重庆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及答案【含解析】

 

1.教育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发布,规定和调整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根本性、普遍性问题的法律。()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教育基本法律的内涵。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和发布的,通常规定和调整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普遍性的法律。199518日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该法调整教育领域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关系,规定国家的教育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制度以及教育活动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基本法律是其他教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依据。故正确。

2.学前教育是国家学制系统中学校教育的第一阶段。()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现代学制的结构。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结构包括:(1)幼儿教育;(2)初等教育;(3)中等教育;(4)高等教育;其中幼儿教育即学前教育,是国家学制系统中学校教育的第一阶段,该阶段任务是使幼儿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发展,为接受小学教育做好准备。故正确。

3.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只要是在学校工作的人员,都可以被认为是老师。()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对教师职业性质的认识。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一界定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等没有承担教书育人的责任,因此不能被认为是教师。故错误。

4.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已构成刑事处罚。()

【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属严重不良行为但不构成刑事处罚。故错误。

5.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提出了结构教学观。()

【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对教育学发展阶段人物与观点的对应。结构主义教育理论是60年代对美国教育的改革,其中布鲁纳的结构主义教学论思想被视为战后教学论三大流派之一。布鲁纳认为教学的目的在于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对学科结构的一般理解,即对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其基本态度和方法。结构理论则包括学习的认知结构、学科的基本机构(教材编写的结构)、将基本结构转化为认知结构三方面。故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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